威嚇有餘引導不足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
 自公佈以來就帶給我們許多娛樂效果的「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終於在今天開始執行。

 在實在搞不懂這個分級辦法究竟能為我們改善什麼的前提下,我先寫了這篇文章,然後又忍不住發了這期電子報,嗯,怎麼說呢,這實在是個讓人失望透頂的分級辦法。

 另外,11月底的時候,在新聞局的授權之下,網路分級基金會也成立了,殷鑑不遠,讓人想來就覺得毛毛的。

 其實分級的初衷是良善的,與其說限制或禁止,毋寧說是媒合,也就是讓合適的內容找到合適的閱聽眾。然而,我們要怎麼斷定哪些內容是合適哪些人;並且哪些內容又是不合適哪些人呢?我們要怎麼斷定?要如何斷定?由誰來斷定?

 我逛過一些網路上的ACG或類型小說社群,幾乎百分之百都對「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不表認同,為什麼呢?我相信主要的原因是他們的意見不曾被列為參考。無論如何,這都是很荒謬的事,畢竟這群人是出版品的最主要消費族群,即使他們未滿十八歲,那些口口聲聲說立法規範是要保護他們的人也應該要去傾聽他們的意見,去瞭解為什麼他們喜歡閱聽某一類出版品,去細究其中是否有需要撥亂反正的偏差價值觀,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地用二分法,非善即惡地武斷裁定分級。

 同樣的情況我相信也將發生在網站分級上。

2 留言

匿名表示…
Ruby.....Come back to visit!!!

嗚嗚嗚~~~我真的很不爽那些人訂這什麼爛東西>///<)
想到以後想要收藏的漫畫封面都是"醜醜"的就想吐!!!很嘔!!!
老實說~這樣反而便宜了盜版漫畫書說....ex:大禾...以前是大然...
他們照樣出他們的書~也不擺上任何難看到死的"普級"印...
反正教育部or whatsoever department也抓不到人來扛...
Jas寫道…
他們小時候大概都沒聽過北風與太陽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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