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本來是寫來作為回應waylim昨日的留言之用,不過,在寫著回應思索寫著回應思索間,突然有些超乎預想回應的觀察細節油然而生,所以,索性多寫一點延伸,也當作新篇發佈。

基本上,我覺得waylim提及的那篇文章,除了行文突兀出現數次讓人不知所以的「呵呵」之外,全篇令人尤感格外沒意義(或不知所云)的是:它的立論格局似乎更傾向「以一方來貶抑另一方」,硬把明明可以並存的合則兩益拆成一山難容二虎,讓人看得好像有種「常用網路會變笨」的錯覺一樣。

我接著也想到,即便因緣巧合藉著這篇文章開始議論,搞不好也能有所獲得,但那樣的魯岱特論述,跟我們可能更有興趣討論的「多花腦袋思考如何善用網路工具」顯是截然不同的。

所謂毒樹生惡果,如果一篇文章的立論是從「人文教育比資訊工具應用教育更重要」推演至「資訊工具應用教育有害人文教育」,那麼,這樣的論述可能才是該文提及的「垃圾」,無論它的資訊載體是傳統紙本、電波、多媒體、或新興的網路,其實都沒有太大差異。(順著waylim所提及的「忽略了它比傳統媒體更先進的對話與更新能力」,我覺得若要說資訊有什麼垃圾的等級的話,應該不是以合不合己用來論斷,而是以「資訊內容的品質欠佳與拒絕溝通」的程度來評量。)

1 留言

匿名表示…
這篇新聞報導(?)的結論還有點意思。

慢點再來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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