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簡意賅地說,我們每一個人都該以事實真相作為是非對錯判斷的依據。

然而,人生中的許多環節,在許多時刻,經常不是那麼言簡意賅。舉個實例來說:週六爸媽來訪時,新聞正播著周鍚瑋帶人上街抗爭的新聞,和絕大多數台灣人一樣,他們並不完全明白樂生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只約略從媒體片斷知道一些抗爭與不同立場對抗爭的詮釋,於是作出樂生好像應該拆遷的結論。

我其實從來不是如傳教士熱血傳福音般去說服別人應該怎麼理解事情的人,與說服他人相形之下,每一個個人自主的獨立思考總是更有價值的,但,那個當下還是忍不住為爸媽說明了整個樂生事件的來龍去脈。

我不確定我所已經知道的部份,有哪些可以稱得上是完完全全的真相,然而,可確定的是:對真相的追究,永遠是遠比找立場靠邊站或斷下結論來中止資訊焦慮更有價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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