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常用的制式符號,星號( Asterisk )原本就有指涉無限可能的意義。
這大概也是許多設計師喜歡拿星號來大作文章的主因之一。
星號可以拿來玩出什麼樣的設計呢?
除了故弄玄虛的象徵用法之外,波蘭設計師Filip Łysyszyn直接將它變身為超級英雄:
超人、蜘蛛人跟蝙蝠俠,一目瞭然。
左邊金剛狼、右邊綠巨人,中間的那是誰咧……?
下一張!
中間很顯然是鋼鐵人,左右就……?
看來,如果不是真的很瞭超級英雄,望著星號很俐落化身成的超級英雄,還是只能問號以對。
作為一個常用的制式符號,星號( Asterisk )原本就有指涉無限可能的意義。
這大概也是許多設計師喜歡拿星號來大作文章的主因之一。
星號可以拿來玩出什麼樣的設計呢?
除了故弄玄虛的象徵用法之外,波蘭設計師Filip Łysyszyn直接將它變身為超級英雄:
超人、蜘蛛人跟蝙蝠俠,一目瞭然。
左邊金剛狼、右邊綠巨人,中間的那是誰咧……?
下一張!
中間很顯然是鋼鐵人,左右就……?
看來,如果不是真的很瞭超級英雄,望著星號很俐落化身成的超級英雄,還是只能問號以對。
刺青也可以很實用,而不光只是好看而已。
譬如說:刺個QR Code在身上,方便給人掃網址。
覺得網路什麼的太生硬冷冰冰,也可以來個復古懷舊的Where’s Wally。
在身上刺一個威利在哪裡( Where's Waldo/ Where's Wally )的刺青,就隨時隨地都可以邀人一起來玩威利在哪裡了。
麥當勞( McDonald's )在芬蘭有一個十分有創意的平面廣告。
視覺上是一個V與2的雙關指捗手勢,文案則寫著:「The Real Milkshake. Now with Double Flavor.」
顯而易見,意在塑造崇尚自然健康的形象
最近在台灣引爆的食品塑化劑污染愈演愈烈,頗有一發不可收拾之勢。
許多消費者驚訝地發現:
原來那些撒錢大行廣告行銷以塑造崇尚自然健康形象的食品,實際上卻倒行逆施在暗藏化學毒物。
前述提及的麥當勞廣告,其創意特出之處,顯現在平面稿上方倒映的牧草平原與乳牛,反襯出底下主視覺V與2的雙關指捗手勢是來自乳牛的乳頭(而非手指)。
對消費者而言,創意廣告所創造出來的閱聽眾驚奇,跟消費產品真相揭露時的衝擊,其震撼程度其實是相仿的。
以麥當勞這個廣告為例,「崇尚自然健康的形象」以一種極具創意且令人印象深刻的樣式被形塑起來。
我不知道麥當勞是否清楚知道:這樣的創意,等同於以企業品牌資產為抵押,向消費者提出一個高標準的承諾。
不過,麥當勞最好真的以牧場乳牛現擠鮮奶產地直送來製作奶昔,否則就是在崇尚自然健康的消費市場趨勢裡大開倒車。
台灣最近的消費飲食危機,最初源自今年3月中旬,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的楊姓檢驗員收到一批益生菌檢體,繼而檢出濃度高達600ppm的DEHP。
DEHP即鄰苯二甲酸二辛酯,是一種可以增加塑膠延展與彈性的塑化劑,同時也是被環保署所列管的第4類毒性化學物質,以及國際癌症研究所明訂的2B級致癌物。
這樣的毒物居然出現在食品裡,自然讓負責把關食品藥物安全的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大吃一驚。在環保署通報檢方之後,循線追查出毒物的源頭是來自新北市中和區永和路177巷16號的昱伸香料有限公司所製造的起雲劑。
起雲劑是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所許可的食品添加物,一般多以棕櫚油為原料。
而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的負責人,現年57歲的賴俊傑卻在黑心起雲劑事件爆發後自揭:40年來都用同一配方製造含有DEHP毒物的起雲劑。
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賴俊傑之所以敢這麼說,並不是像殺人犯殺了人被抓那樣,反正多認一條罪也不可能再加重什麼刑罰,所以才痛快自白。
反之,昱伸香料有限公司的負責人賴俊傑之所以敢這麼說,主要是因為:
簡單地說,賴俊傑的所作所為與隨之而來的境遇就像陳肇敏一樣,明明是草菅人命,結果卻只以疏失論斷微懲。
我們經常談論到的Logo,其實應該是整個企業識別系統( 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 )裡的視覺識別( Visual Identity )部份。
換句話說,Logo的任務就是用來識別不同的品牌或企業。
由此,我們不難想像:競爭品牌的Logo之間,必然存在著極端的視覺識別對立。
英國設計師Graham 'Logo' Smith嚐試以此為挑戰,設計出一系列敵我難分的品牌Logo,除了Apple跟Android之外,還有:
微網誌大混戰:Twitter Vs. Facebook
搜尋引擎大混戰:Bing Vs. Google
科技部落客大混戰:Mashable Vs. Techcrunch
影音社群大混戰:Vimeo Vs. Youtube
看來也算是一種掌握可辨識特質的練習。
星際大戰( Star Wars )向來都是歷久不衰的創意經典素材。
要拿星戰素材來惡搞運動品牌,當然不會是什麼難事。
不過,HtCRU所推出的作品,顯然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請看:
Puma變成西斯大帝( Sith )
其中,扮演反派的Puma跟Adidas都是起源自德國的品牌,而搶到好人戲份的Nike跟Reebok則來自美、英兩國,實在也算是充份掌握了星戰精髓。
延伸閱讀:
早期部落格剛崛起盛行時,曾經冒出許多以單一主題徵稿或共筆的部落格。
隨後,Flickr上也有不少創意Group,挑定某個主題,然後邀集眾人一起來從事影像創作。
不久前看到一位名叫Foster R. Huntington的仁兄,利用tumblr建了一個「The Burning House」,突然讓人十分懷舊起往日那些主題影像部落格們。
如前所述,「The Burning House」就是一個以「火燒房子時,你想要隨身帶走什麼東西呢?」為主題,在網路上公開徵稿的網站。
隨意瀏覽「The Burning House」站上作品,發現不少作品裡恰好都有Apple的產品。除此之外,因人而異的「隨身物件」可謂五花八門。
「The Burning House」的點子,讓人好奇想問:「火燒房子時,你想要隨身帶走什麼東西呢?」
不知道有沒有人同樣好奇:永澤君的答案會是什麼呢?
很多人都知道:達文西( Leonardo da Vinci )不只是一位以《最後晚餐》與《蒙娜麗莎的微笑》聞名於世的畫家,同時也是一位超越時代的發明家。
小學的時候,我曾有位同學很迷達文西,始終堅稱飛機、坦克、機關槍、火箭、大炮、潛水艇……無一不是達文西早在四、五百年前就已經發明的東西。
這樣說來,類似忠貞不二的達文西迷,應該會相信iPhone也是源自達文西的手筆,或者至少願意去買一件影射這個事實的T-shirt。
網頁設計經常拿JavaScript來耍花招、變把戲。
說是把戲,其實,也不過就像Now You See Me這篇文章所說的:「把內容藏起來」或者「把內容秀出來」。
如此而已。
事實上,舉凡頁籤(Tab)、幻燈片(Slideshow)、操作提示(Tooltips)……,無一不是套用「把某些內容藏起來、把某些內容秀出來」這樣的原理在運作。
原理雖然簡單泛用,但,實作上當然還有不少細節需要逐一斟酌計較。
至於各種斟酌計較的取捨變數,冠冕堂皇的說法當然是:對更好的使用者經驗或者用戶體驗( User Experience/ UX )的追求。
我們都清楚,即使是相同內容,依循相同視覺操作原理,選擇不同作法,還是可能帶來不同的用戶體驗。
譬如說:
一般來說,第1種作法的用意,經常與維繫既有網站訪客的瀏覽慣性息息相關;第2種作法主要是在精省版面空間或降低版面上的視覺或訊息干擾;第3種作法,則是為了SEO( Search engine optimization )。
至於第4種作法,當然是希望網站訪客能多點幾頁才看完所有內容以增加Page View。
對Designer來說,追求UX的關鍵,表面雖然與把戲、作法的選擇有關,但,本質上,客戶期望值才是決斷關鍵。
這應該是你所見過時數最短的一支廣告影片,而且,或許該說拜網路之賜,讓這樣的廣告形式得以付諸實現。
1秒廣告來自IOCDF,即國際強迫症基金會( International OCD Foundation )。
強迫症(英語: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縮寫:OCD),即強迫性神經症,亦有譯作沉溺,是一種神經官能症,更具體地說,是焦慮症的一種。患有此病的患者總是被一種強迫思維所困擾。患者在生活中反覆出現強迫觀念及強迫行為。(有時,這還與某種焦慮有關)患者自知力完好,知道這樣是沒有必要的,甚至很痛苦,卻無法擺脫。
所有1秒廣告的閱聽眾,顯然必須借助網路串流影音服務可以一再反覆重播的特性,反覆再三播放,甚至停格,才有辦法看清楚這來自國際強迫症基金會的訊息:
For some people, performing simple action repeatedly is an everyday matter.
But this is just one of the issues people with Obsessive compulsive disorder have to deal with.
國際強迫症基金會是這麼說的:對某些人來說,重複這些簡單的動作,根本沒什麼了不起。但,這只是強迫症患者所必須面對的無數困境之一。
下次若有人無法同理強迫症到底像什麼的時候,或許可以考慮丟這支1秒廣告給他看。
分析Apple iDevices( iPhone, iPad & iPod touch )的成功時,許多人不約而同都會提到Apple的App Store。
彷彿Apple App Store的成功已是眾所公認,即使最瞧不起iDevices的人,恐怕也很難抹滅App Store之於iDevices熱銷的貢獻。
反觀Google Android,每次看到網頁設計像半成品就丟上線的Android Market,不免讓人想到:如果Android Market更長進一點,iDevices的好日子恐怕就不多了吧。
抱持類似觀點的,不單只是從網頁設計去作發想的膚淺旁觀者,還包括最有潛力成為世界最大出版商的Amazon。
Amazon毫無疑問是現時網路上最大的零售通路商,跨足數位出版之後,也順勢成為數位出版龍頭。
早先曾傳出Amazon為了延續Kindle所奠定的電書閱讀器優勢地位,並且降低iPad所可能帶來的衝擊,而決定推出兩款代號分別為「Coyote」與「Hollywood」的Android平板電腦(Tablet)。
TechCrunch有篇文章則更進一步指出:Amazon不只想要推出自己的Android平板電腦,Amazon想要做的是另起爐灶,重新打造一座專屬於Amazon Android平板電腦的Amazon Android Market。
Fast forward to last week. In an interview with Consumer Reports, Amazon CEO Jeff Bezos said two words when asked about a new Amazon tablet that set the Internet on fire: “stay tuned.” The following day, the site Android and Me published another tip coming from “an industry insider with direct knowledge” who says that Amazon is not only gearing up to launch one Android device, but an “entire family” of them. And those devices would come in time for this holiday season.
如果真是如此,在傳統的iOS Vs. Android大戰的同時,世界最大出版商也將正式向世界最大廣告商宣戰了。
標題這種說法,截至目前為止,當然還從來沒有成為事實。
根據Nielsen的調查顯示:Apple的iPad依然掌握了八成以上的平板電腦市場佔有率。
但,即使大勢如此,「Android平板電腦賣得超好!」的氛圍卻是無處不在。
以Motorola所推出的Xoom為例,明明iPad早已攻城略地妥當在以逸待勞,整個Xoom的上市行銷策略執行卻完全不像布衣小卒在挑戰王者。
從傳統的行銷思維來看,缺乏策略方陣歸屬何方的自知之明,也搞不清楚自己該從事哪一種類型的行銷戰,自然無從適時適地去進行防禦、攻擊、側擊或游擊,也自然會在短兵相接之際落居劣勢,甚至敗亡。
許多從一開始就看好Android,懷抱「Android平板電腦賣得超好!」理想的人,往往從Android平板電腦產品相對於iPad的軟硬體優勢,一口認定:消費者沒有理由不喜歡好產品;消費者也沒有理由喜歡壞產品。
然而,殘酷的事實卻是:iPad上市一週就賣出100萬台,而Xoom上市一個月總共賣出22萬台。
為了讓諸多「Android平板電腦賣得超好!」信眾能稍稍解疑釋懷,Wired.com作了一篇《Why Android Honeycomb Tablets Aren’t Hot》的簡單分析,從幾個早已人盡皆知的面向再談一次為什麼「Android平板電腦賣得超好!」這個理想終究無從實現。
我其實相信Android平板電腦確實可以賣得超好,但,前提是:不要再從「Tablet就要取代PC」的預設觀點下手去強調Android平板電腦將會是多麼厲害的商務機。
拿iPhone來當譬例,如果你一天花3個小時在iPhone上玩遊戲,卻只講了3分鐘電話,那麼,iPhone對你來說,究竟是手機還是遊戲機呢?
從這樣的觀點來看,要讓「Android平板電腦賣得超好!」成為事實,最好就是把Android平板電腦直接拿來當遊戲機賣了。
幾年前,部落格(Blog)蔚為風潮,曾經也流行過一陣子Photoblogging。
在諸多Photoblogging裡,有一種作法是「Daily photo project」,即挑定某個主題,然後以每天貼一張照片來表現。
譬如說:每天拍一張自己的大頭照。
每天拍一張自己的大頭照,然後張貼到部落格,這樣的Photoblogging可以持續多久呢?
以clickflashwhirr這個部落格為例,作者從2006年開始每天自拍肖像,至今已經超過4年。
每天拍一張大頭照,乍聽單調乏味,但,實際觀察顯然完全不是那麼回事。
在Apple的iDevices(iPhone, iPad & iPod touch)盛行之前,許多人的觸控操作經驗大概都是從筆電(Laptop; Notebook)的觸控板(trackpad) 積累而來。
就我自己的使用經驗而言,筆電觸控板的使用經驗向來都是極其令人不快的。若非必要,還是少用為妙。
我猜想:絕大多數決定閒置觸控板,非要在筆電上外接滑鼠來用的電腦使用者,大概也是抱持相同的看法。
概略地說,iDevices的出現,算是一洗過去筆電觸控板所給予人們觸控操作不佳的刻板印象。
有位名叫Enrico Penello的設計師,便想到:何不把Apple的筆電拿來挖出空間,然後,擺進一部iDevice,既可當作操控輔助工具,又可以作為延伸螢幕。
於是,一部名為Magic MacBook Pro的概念機,便如是誕生了。
Apple會不會量產類似這樣的東西,我當然不知道。不過,可以確定的是:猜測Apple會不會量產類似這樣的東西的謠言,肯定是少不了的。
如果真有一個品牌魔鏡,可以用來問一個「誰是世界上最知名的芬蘭品牌?」
若是幾年前,品牌魔鏡肯定會說:「是Nokia。」(或者說鮭魚牌)
到如今,答案搞不好會是:「Angry Birds!」
根據芬蘭財經媒體《Kauppalehti》的報導,靠著Angry Birds一舉翻身的芬蘭遊戲開發商Rovio,計劃將在未來的3至4年內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 IPO)。
Angry Birds爆紅的程度,甚至讓人覺得Rovio與Nokia的合作,簡直就像是衰敗的手機霸主力圖振作的一帖還魂丹。
另外,炒了一小段話題的Angry Birds Rio,已經確定要在本週四更新。
再接下來,應該換Angry Birds Seasons上場了……
許多人很驚訝微軟居然以85億美元的高價收購了Skype。
由於買主是微軟,所以大家驚訝的重點是「85億美元的高價」,而不是「誰居然收購了Skype」這個事實。
Skype畢竟是一個賺不了錢的服務,如果這世界上有誰異想天開到想買一個賺不了錢的服務,大概也就屬微軟最夠資格了。
然而,就像紐約時報的報導所提到的:
Skype gives Microsoft instant size and scale in this emerging market
微軟並不需要Skype為他們賺錢,微軟自有其他更多撈錢的門路。
微軟需要的是買下Skype這個長期耕耘網路通話與視訊的玩具之後,立即取得足以與Google或Facebook相抗衡的戰略形勢地位。
哈佛校刊Harvard Gazettek有篇報導《Targeting leftover land mines》提到兩位很厲害的哈佛學生--Lahiru Jayatilaka與Krzysztof Gajos,正著手進行一個名為PETALS的專案。
簡單地說,PETALS這個專案的目的就是研發一款可以安裝在智慧型手機(iPhone)上的掃雷App。
Harvard Gazettek的報導提到地雷是20世紀戰爭所遺留下來最難纏的毀滅性武器,即使戰事弭平多時,地雷依然威脅著戰火曾經蔓延過的區域住民。
由於精密的掃雷儀器所費不貲,而且,往往取得不易。所以,兩位哈佛學生便著手研發一款相對便宜、很容易可以從App Store下載,只要搭配金屬探測器就可以從事掃雷工作的App。
另外,PETALS還可以作為培訓掃雷人員的教育輔助工具,有助於提昇掃雷工作的安全性。
看到這樣的報導,不禁讓人衷心希望那些飽受戰火摧殘的國家人人都買得起iPhone。
關於用色的揣摩,從事設計工作以來的觀察,有一點心得就是:絕大多數人,特別是具有決策參與權的客戶或老闆,都無法接受原色。
所謂原色,色光指的是RGB,色料指的則是CMYK。
或許,正因為在用色上,原色的使用並不是那麼安全,所以,相對容易受到求新求變的創作者所青睞。
為了塑造求新求變的形象,西班牙巴塞隆納市議會The Barcelona City Council委託Conor Cronin擔任藝術指導,與攝影師Paco Peregrín共同創作了一系列名為CMY Adaptation(青紅黃配色)的作品
雖然不知道未來製作成文宣印刷品時,將會被下什麼樣的標題文案,但,視覺上確實是很具有衝擊力道的。
延伸閱讀:
大抵上,某個點子或創意大受歡迎,走紅之後,很自然就會成為二次創作的元素。
所以,Angry Birds(生氣小鳥/憤怒鳥/沒送A焦啊)會變成Angry Batbirds(生氣蝙蝠鳥俠)……
或者羅賓……
應該早是預料中事。
甚至就連Angry Birdsky(憤怒鳥斯基),也不例外吧。
延伸閱讀:
先前提過Angry Birds Rio的第三個關卡將在五月的第二週登場。
眼看著這一週將要結束,開發商RovioMobile果然開始丟出話題炒作素材。
這部上傳到Youtube的48秒短片,正式宣告Angry Birds Rio的第三個關卡叫作沙灘排球(Beach Volley)。
從遊戲畫面看來,接下來大家怒氣的出口應該就是猴子了。
全世界最極致的網路箝制與審查,毫無疑問以中國最惡名昭彰。
但,網路箝制與審查當然不可能只發生在類似中國這樣的獨裁專制國家。
事實上,即便是自詡為民主典範的美國,也同樣存在政府以行使公權力之名,實行網路箝制與審查,變相限縮公民人權與言論自由。
不過,縱使執政當局做了相仿的事,長期多元開放演化下的美國社會終究迥異於相對閉鎖高壓的中國社會。
這一點,從MAFIAAFire事件很容易可以看出。
MAFIAAFire其實只是一個具有轉址功能的Firefox擴充套件,只不過,這樣的功能,卻主要是用來對付美國政府。
MAFIAAFire為什麼要對付美國政府呢?MAFIAAFire官網是這麼說的:
Well, in one word: fairness – and balance of power.
A little while back the scumbag anti-piracy organizations like the RIAA and MPAA (Also known as the Music and Film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 – (jokeingly known as the) MAFIAA) ran to the American government whining like they usually do and got ICE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nvolved with taking down websites – local AND foreign websites, completely overriding the laws and rights of non US / foreign citizens who owned these sites.
These anti-piracy (MAFIAA) companies submitted a wish list of sites that they did not like and ICE (like good lapdogs) started to seize those domains.
簡言之,MAFIAAFire是為了公平正義,在看不慣美國政府以打擊盜版與不法之名,專擅獨權地沒收網址域名,所以才推出一個Firefox擴充套件來與之對抗。(說是對抗,其實也只不過是讓那些網址被沒收的網站訪客,得以利用MAFIAAFire繼續以舊址訪問該站而已)
MAFIAAFire的主張與作法或有爭議,但,政府以打擊不法之名來侵害人權,確是不爭的事實。
美國政府當然認為MAFIAAFire的作法是在挑戰公權力。
最近才在歡慶好不容易革殺死對頭的美國國土安全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DHS)甚至要求Mozilla必須即刻將MAFIAAFire給撤銷下架。
結果,Mozilla當然予以拒絕,只差沒回一句:「你以為這裡是中國嗎?」
從前做行銷報告時,經常拿FCB Grid來分析各種行銷個案。
兩線交叉,劃出四個象限,往往就可以讓淺顯易懂的拆解說明躍然紙上。
有沒有可能也以一個Design Grid來解析設計這個行業呢?
首先,簡化設計舞台的登場人物為:
接著,依循設計業界的四大鐵律:
一個恰好可以用來解析設計這個行業的Design Grid就此誕生:
創意沒什麼不可能的道理,就像「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一樣。
為了複習一次「山不轉,路轉;路不轉,人轉」的道理,有人立志要讓iPad成為螢幕最大的口袋數位裝置。
既然Apple都說不會做小尺寸的iPad,那麼,何不去找找看尺寸足以裝下iPad的大口袋。
結果,有人真的在Tactical Pants找到符合需求的褲子。
繼祼視3D之後,iPad現在也是方便可攜的口袋裝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