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伯納曾經說過:
The more things a man is ashamed of, the more respectable he is.
意即:一位對愈多事物感到羞愧的人,愈值得他人尊敬。
在過去一週裡,
當媒體聚焦、格放,那些整體事實真相裡,有利於他們詮釋的一部份;
當媒體閱聽眾毫無疑慮地照單全收,那有利於政媒詮釋的部份事實真相。
有人質疑:為什麼要批判握有公權力、掌有執法裁量權的政府,而不去批判衝突事件裡滋事、被蒐證、難逃法網的暴民?
有人質疑:在依法行政的原則下,依據集會遊行法,依據這部經由政黨輪替讓我們看得更清楚的惡法,來打壓人民的言論自由,有什麼錯?
有人質疑:在幾乎符合所有台灣媒體對暴民與暴民支持者的描述前提下,為什麼還要為被統稱為暴民所提的有建設性訴求來發聲,甚至表態支持。難道你是綠的、是民進黨人、是台獨、是一小撮動亂份子嗎?
我一點都不意外這些質疑,畢竟,異議紛呈才是台灣的常態。
然而,我不得不說,時至今日,那始終未曾質疑過那些質疑的,我深深為你們每一位留言或不留言質疑的你們感到無比羞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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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
1.集會遊行很好,我不滿意國民黨的鎮暴警察去抵制那些想發聲表明自己意見及立場的學生,不管這些學生的理念是否被接受。
2.我不滿意蔡英文未能控制整個場面,這在我眼中沒有該黨主席該有的能力。
結論:各有缺失,大家不該一面倒,這社會、這媒體要傳達給大家的訊息應該盡量全面!
看一下吧http://blog.roodo.com/right_of_assembly/archives/2473112.html
不要一味的漫罵 四年後搞不好你會需要他
所以先不要阻止別人幫大家爭取權利
這一次的串聯 讓我對這一個國家有信心
因為 我們用科技爭取權利
中國用科技封鎖自由
這不只是學運 也是媒體的改革運動 是網路的一大運用 政治上 經濟上都有其指標性 看不下的人--快跟上來 不然 就等著被淘汰 繼續被舊媒體餵養吧
http://www.judicial.gov.tw/constitutionalcourt/p03_01.asp?expno=445
不看就來胡說 就不對嘍
然後再告訴你 憲法是最高法律 凡牴觸一律無效
最後 這和藍綠無關 這一個活動在阿扁時代就開始了 這樣會讓你好過一點嗎 來吧 加入吧 這一役是屬於人民的了
所以這陣子在任何人部落格發言我直接用本名。
在下注意您的站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了,很認同您"寫部落格為自省為自省目的"想法。
但是我不明白網上論政,無論怎麼談,吹什麼調,搞怎樣的串聯,最終都是拿罵本作文章,刀口一致對外。
如此一來,在這其中我們到底沉澱了些什麼呢?
誠如您所言,或者以我們所知的片面資訊,僅僅是部份事實真相,但完整的事實真相又是什麼呢?難道您真能肯定你所論述的、堅持的,就是完整真相?說穿了,或許我們都活在其中一個面向而不自知,我自認不受政媒報導左右思維,更遑論毫無疑慮照單全收,但我極願意尊重不同聲音,正如我不認同您的想法,但常常閱讀您的觀點。我不認同學生靜坐的三大訴求,但明白堅持理念的高貴。
你說得沒錯,
所謂客觀,
事實上是不存在的。
並且,
Blogging也不會是一種客觀的表述。
我猜想,
許多人所遭遇的難題,
並不是在客觀的前提之下「主觀的對」到底錯在哪裡?
而是把「主觀的對」當作一個客觀的前提。
就這個難題而言,
我猜想我們談的是同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