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也為了FF在筆記型電腦上吃掉太多資源而煩惱,開啟FF居然要花掉兩分鐘,所以也考慮換browser了。 不知道該怎麼說,也許是個牢騷:用FF看政府機關的網站幾乎就是一團混亂,如果改用Opera,不知道會不會更糟糕?如果要拉近城鄉之間的距離,為什麼不多推廣像OpenOffice、Firefox之類的軟體?
讓人進一步想到幾點值得關注的使用者自覺:
- 當初,在電腦已經內建一種瀏覽器(IE)的情況下,為什麼還要選擇其他瀏覽器(FireFox)呢?動機跟目的或需求與欲望各是什麼?
- 選擇FireFox之後,早先的動機、目的、需求與欲望獲得滿足了嗎?
- 網路使用者需要一個啟動遲緩的瀏覽器嗎?
- 網路使用者需要一個佔掉大量系統資源的瀏覽器嗎?(被佔掉的系統資源,原本可供給至少兩三種應用軟體)
- Opera是更好的選擇嗎?
- Opera的優越性是否建立在FireFox的瑕疵,就像過去,FireFox的優越性建立在IE的瑕疵之上?
- 只能以IE正常瀏覽的網站,特別是以全民服務為本的政府網站,是否涉及貪瀆或浪費公帑?
- 政府是否應該更大幅度投注資源在自由軟體的推廣?
原本這些思索,是用來回覆容顏的留言。我一點也不覺得容顏說的是牢騷,接連回了一長串之後,就乾脆另闢一篇來談。
就網路上充斥一堆IE only的網站而言,不知道該說微軟的行銷力太強,還是使用者的惰性太重。
從我身為web designer的角度來看,總覺得問題還是出在花錢做決定的人。很多政府網站一發包出去都是幾十萬,但,為什麼花那麼多錢,卻只服務了IE User?
我完全不相信接案的網頁設計業者做不出合乎w3c標準,或最起碼多相容幾種IE之外瀏覽器的網站。再進一步來談,即使標案業者真的那麼缺乏專業,政府網站的承辦經手人員也應當要在驗收時要求對方做到,否則即應執行懲罰條款直到對方結案,或逕行解約。當然,除非政府在委發網站建置時,連最基本的網頁設計定型化契約都不會擬。
無論造成最後錯誤的過程為何,其癥結總是在於應該要求而未予以要求。
在這方面而言,使用者自覺與納稅人自覺是很重要的,或許我們永遠得列出一張問題清單,在那之上填妥動機、目的、需求與欲望。我覺得能不能做到是一回事,能不能做到與要不要求,其實應該是不相抵觸的才對。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