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跟我大學同學V怪客在MSN上談到他這篇文章,正好可以用來廓清近日置入性行銷之於部落格的種種疑慮。應他之邀,順手也做了簡單的小貼紙,供作或許有人在這類爭議不清時的表態之用。
我們其實無時不日不在行銷,行銷其實並不專為商業利益而服務,行銷也存在我們日常人際往來、家庭生活、職場工作,也因此,我們其實沒理由反行銷。然而,正如V怪客在文章裡所提到,在可期的未來演進,當愈來愈多部落客參與銷售分享計畫(一般行銷用語Affiliate Program),讀者將如何明辨哪些是?哪些不是呢?
置入性行銷黑白標章或許是一種作法。
原本應同學之邀,只做了黑色的「本站未加入置入性行銷」小貼紙,待他寫出本站未加入置入性行銷這篇說明文後,突然又覺得或許也該相對應做一個「本站已加入置入性行銷」小貼紙。一併提供如下,歡迎取用:
20070622更新補註:
經Fusion Man的實作與提議,再新增「贊助」與「非贊助」連結圖示:
2007-07-18更新:這個下午,原本用來存放以上連結圖的Google Page到達頻寬上限,因此全數移到jas9.com。
Tags:
我作了一個小嘗試, 在聯結後面掛標示, 如果消費者真的不想給部落客賺錢, 也可以點非贊助的版本. (視覺是完全沒有作過設計的... ) 不知這樣的呈現方式您覺得如何呢?
請參考:
http://blog.pixnet.net/fusionman/post/5195181
我的網站也有人留言說,應該再推出一張這樣的貼紙呢。
的確如此。
個別連結標示這個提議,很棒,應該更進一步釋清大眾對置入性行銷的疑慮。
我把你提供的標示圖作了另外幾種嚐試:
贊助|非贊助|非贊助
我覺得原來的已經夠好了,只是美中不足的是字有點糊掉了,另外,有一點想法要提出來的是:我想,這兩個圖示,每次大概只要擇一來用就夠了。
V怪客:
是啊,網路的本質原來就很集思廣益,並且Always beta,有人挖問題就有人丟解法,我不做也有別人會做,應該算網路的優勢吧。
本站已使用"本站已加入置入性行銷"之標章,
並改為88*21,
如有不妥還請告知。
本站:Mall購物入口
我的想法是, 當標示清楚以後, 對於喜歡該部落格的忠實讀者來說, 也許反而更樂意透過這邊來買東西. 畢竟反正都要買的話, 錢與其給 7-11 賺不如給艾瑪賺來得有意義. 您覺得呢?
我很同意你的看法。
其實以這樣的標示,去化解”有刻意欺瞞之嫌”的疑慮後,任何人參與任何分紅計劃,正常來說,應該沒有再可非議之處。
如您所提到的,過去,熱心分享的blogger們,像是艾瑪,提供她的消費經驗,裨益產品服務廠商及有可能成為消費者的讀者之餘,多半是沒有實質收益的。
我覺得分紅計劃除了是在解決傳統媒體行銷廣告的信度問題之外,分紅計劃也在彌補過去廠商與消費者只獲益而不回饋的不合理現象。
在這方面來說,艾瑪作為一位台灣分紅計劃的先行者,受到廣大評議與質疑是很正常的,只是那顯然並不公平。
結果發現你又不斷地有新的貼紙出現,很好,看來小克要隨時趕進度,才不會漏掉新的貼紙,更新你新的論點!
不過贊助商這檔事,不能用在摩人部落格上。
感謝你的熱情支持,
不過請不要再叫偶像,
那會讓我折壽啊~
(我很少貼貼紙)
總之,我是想說一聲,貼紙我取走了。
謝謝!
http://www.wretch.cc/blog/xonogears
http://friedeggsrice.blogspot.com/
特來告知,謝謝您!
http://www.wretch.cc/blog/cutefi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