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的孟子好像說過一句:「吾豈好辯哉?吾不得已也。」那是在百家爭鳴的時代裡說道理,為正本清源而必須要與眾多似是而非的論調激辯。

 我覺得現在要是有誰認真闡釋Blog,心情上大概就跟幾千年前的孟子相彷彿吧。

 網路上我看過許多自吹自擂但完全不實用的東西,特別是一些行銷講座、行銷課程或行銷實例,總喜歡弄一堆足以自圓其說,自己卻不見得全然相信的理論、說法,硬生生把理當愈來愈乾淨清明的創意環境給搞笨、弄混、弄雜。

 昨天讀到NY Times的這篇文章「Brand Blogs Capture the Attention of Some Companies」,我確實相信Blog若能有任何行銷上的助益,其模式應該是透過廣告主與Brand Blogs的合作,而非廣告主自建Fake Blog以自圓其說。

 簡單地說,Blog的核心價值是真實直擊,任何Blog要是能夠產生任何影響力,其原因必然來自Blog作者與讀者之間長期建構起來的信任關係。

 以前篇文章提及的神的部落格來講,耶穌基督與基督徒部落客與讀者(無論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之間的關係,在他們的期望裡,就該是一種可期待的信任關係,同時,也只有這種信任關係的被建立,才能達成傳播福音的使命。

 其他所有Blog,或許中心思想、寫作主旨、動機並沒有那麼神聖,但,基本要求還是不離誠意正心。

 A產業廣告主把廣告預算花在一個誠意正心Blogging的A產業Blog上,其行銷、廣告效果必然優於同一筆預算花費在建立一個速成、自建、矯作的Fake Blog。

 不曉得我們還需要看多少可笑無用的Fake Blog,才能等到行銷預算被妥善運用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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