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這句話很可能大錯特錯。雖然,團結與人多好辦事,確實是種價值,但,並非凡事如此。
譬如說,設計就不是一種三個臭皮匠勝過一個諸葛亮的專業,How to Ruin a Web Design 這篇文章點出了兩種關於設計的迷思:(一)更多人參與意見能做出更好的設計作品;(二)花費更多時間修改能做出更好的設計作品。
這篇文章同時也提出關於參與設計,所謂「錯的人」跟「對的人」:
錯的人:
(1) 從未從事任何視覺設計(網頁、平面印刷或其他) 工作的人。
(2)認為1996的網頁設計風格依然可行的人。
(3)沒有設計經驗,但喜歡指導設計方向的經理人、部門主管
(4)有點小聰明的網路使用者,經常自以為使用網路就算沾上設計的邊。這種客戶通常最浪費時間,同時也導致最糟糕網站的誕生。
對的人:
(1) 任何具有好的設計品味的人, 無論他們的職稱是什麼。
(2)有實務經驗且能提供建議的專家
(3)提供建設性批評的人。經典反例是常說「我覺得好像有點怪」與「我覺得不大好」的人。
(4)那些瞭解他們雇用了設計師是來創造好作品的人。他們也許更瞭解他們自己的產業, 但不吝給予信任以期待優質設計。
基本上,該文作者認為如果有一個公式可以用來計算設計能量,那麼,那個公式必然是乘法,而非加法。所以,並不是1+ 1+ 1 = 3 > 1這樣,而是1/2 x 1/2 x 1/2= 1/8 < 1。
相信有點資歷的網頁設計師,看到這個設計曲線,大概都是不無感觸吧。
謝謝你的回應,
我上傳flickr時就發現少了一個A,
不過,
PRO帳號過期後就沒辦法REPLACE,
又懶得刪掉重貼,
所以請大家多包涵了。
容顏:
你說得很對,
客戶當然是最後決策者,
但在決策前的種種溝通,
如果設計確實被看待成一種專業,
那麼設計主觀是應該要受到尊重。
但我不太認同這看法
網頁設計師不應該是個出世的創作家
而應該是一個很入世的行銷跟業務專家
就是因為一般人不是專業
所以更應該有我們去教育客戶
客戶買的不是我們的創作
而是買我們的服務
就像你去買咖啡
你會想買到的絕對是一杯咖啡與親切的服務
太多設計師都只是賣創作的產品
而少了應有的服務跟顧問的角色
你在賣咖啡的當下
你可曾仔細的為客戶打造他適合喝的咖啡呢
又或許你可以教導對方咖啡的種類
咖啡該如何喝 如何品嚐
為什麼??
因為買你服務的人是門外漢
他需要的是你整體的顧問角色
設計只是這服務的一部份罷了
當然有少數客戶抱著付錢是大爺的心態
但是我們又有先盡到服務客戶的角色嗎?
大多數廣告主的行銷預算是非常可貴的
我們有站在廣告主的立場去替他們著想嗎?
還是你只是自顧自的埋首創作
不買單就搞個曲線圖大家背地裡取笑廣告主
設計做的漂亮
那只是我們最基本初步要做到的
而不是就代表了我們的全部
這篇文章從頭到尾沒有一點提到designer必須出世;
這篇文章也沒有提到designer不該盡力精確抓住並滿足客戶的需求。
這篇文章所點明的是一個對designer跟client都好的設計專業,
就像研究顯示brainstorming的成員在5至9人的成效最好一樣,
專業有時是可以冷冰冰的數據、統計、曲線圖表來橫切縱切剖析的,
那跟你所認知的背地裡取笑廣告主根本沾不上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