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因緣際會,經由一位在皇冠工作的朋友邀請下,參加了他們即將出版的《華麗一族》新書試讀活動。其實我對這類小說的興趣不大,之所以參加,一方面是像走在路上接傳單那樣,算是舉手之勞幫朋友的忙,好讓她順利完工交差了事;另一方面,則是私心希望藉由類似活動的被促成,算是多累積一次部落客與傳統媒體、廠商的良性互動。
本質上來說,這個試讀活動,比較接近商品行銷市調經常會用到的Focus group,只不過把整個操作手法都更簡化了:
- 2月26日前寫一篇文長200字以上讀後感email寄回。
- 讀後感可能會被發表在皇冠官網及該書相關文宣。
對於寫一則Twitter都嫌一百五十幾個字不夠寫的部落客而言,200字讀後感當然不算什麼。然而,每一次傳統媒體找部落客共同參與的活動,不知為何都讓人有種:不到最後一刻,始終無法安下心之感。
今早讀了迴老師的「部落客新價值?」,猜想那種參與傳統媒體活動的不安感,大概就因緣於傳統媒體經常無意間表露的不夠尊重。
作為一個正常的地球人,我們當然都清楚明白趨炎附勢是怎麼一回事,但,傳統媒體或許才真正是追不上潮流,搞不清楚他們一向重視追逐的媚俗,如今該媚的是哪些俗了吧。
傳統媒體,包括,或者說,特別是出版相關產業,向來並不特別尊重讀者,反倒是必然對作者畢恭畢敬。
所以,由此大概也可以想見,當出版相關產業遭遇到部落客時的無所適從。傳統媒體總要經過這樣的掙扎:究竟要以讀者或作者的待遇來對待這些寫部落格的傢伙呢?
從上述迴老師文中所舉的例子來看,顯然那家地上大雜誌是打算以一般讀者的規格來打發了事的,或許他們是這麼想的:雜誌社就是要來賺讀者的錢,好來分給作者及社內所有員工,哪有多分什麼好處給讀者的道理呢?
部落客經常有可能因為好玩或有意義,甚至單純閒著沒事打發時間,而無償參與或贊助某些活動,但那並不表示部落客就比傳統媒體所認可的作者要來得廉價,或者可以任意去漠視打發。相反地,那只彰顯了部落客的獨立自主與不受預設利益立場拘束的現實,就像那家雜誌找部落客辦了爛活動,結果討罵一樣玩火自焚。
回頭再談我參與的這個《華麗一族》試讀活動,這個案子如果搞砸了,大概也是不免俗地嚴加撻伐,長此以往,說不定就再也沒有太多媒體廠商願意找難搞的部落客辦活動了吧,如果真是那樣的話,部落客又得到什麼呢?我想,大概是:自重自愛,以及言論自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