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伯納曾說過一句這樣的話:「每一位寫作者都能找到屬於自己的讀者。」意思就是說:就算你寫得再爛,還是會有人認為你寫得很好。
我當然不會拿蕭伯納的話來談中時部落格獎,但,幾天以來,看了幾篇談中時初選入圍與否的文章,還是忍不住一再想起蕭伯納的話。
拿錢出來獎勵大家在網路上發表文章,畢竟是一件好事,但,除非所有人都被獎勵到了,否則,再怎麼樣大概都有為德不卒之虞。
蕭伯納的話其實更合適談純粹的blogging,終究,獎項是一回事,寫作或寫給誰看是另一回事。
勉強拿那句話來看獎項,則大抵上,獎項考驗的是:握有獎項決定權的那一群人,是不是蕭伯納話裡所指的同一群人;而寫作或寫給誰看所考驗的則是:氣味相投、交集的深度與廣度。
這同時也就是說,倘若以中獎為前提來blogging,你依然可以:
- 迎合:追求每一個與握有獎項決定權者氣味相投的可能
- 裝死:靜待與你氣味相投者成為握有獎項決定權的評審
前者比較有機會,後者則比較酷那麼一點點。
有個很有道理的道理,大概只有類似我們這種冷門blog會比較清楚,也就是說大凡網路上的記錄、發言,blogging這些年這許多文字,其實主要是寫來留給自己看的。蕭伯納講的「每一位寫作者都能找到屬於自己的讀者」,大概也是說:如果連你自己都不想看了,寫也是白寫。
從這個角度來看部落格獎項活動中,自己熟悉但卻落選的幾個blog,我覺得那樣的結果也無非是件好事,就讓烏龜的歸烏龜,王八的歸王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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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想知道誰是評審?
正在看每一個入選初審的部落格, 大概畢竟是初審, 所以水準很參差.
(我沒入選是意料中事...)
我也沒報名,因為不想被那些分類搞得頭痛...
不管是什麼獎項都會有氣味相投的問題,也一定會有遺珠之憾,沒必要太嚴肅看待。
不過,要想入選也要有一定程度的文章數量才有可能,也算是有努力,不是片刻可以補齊的。
但就像買東西必拿發票那樣沒對到當然就全扔掉了
不管怎樣大家還是繼續自行其是
另外
三四年前我在這裡blogging時
點閱也是個位數啊
算起來還應該是冷門blog的前輩才對
我絕不會放棄這個資格的
凡是牽扯到主觀判斷的比賽和獎,都很麻煩。
Jas9提到的兩個原則很貼切。
"如果連你自己都不想看了,寫也是白寫。"這句話非常有道理。
參加甄選的人太多了,這種海選,評選過程的設計對於結果的影響力巨大。
真的是blogging就是要寫個自己,找到自己的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