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件事情我始終覺得很奇怪,也就是:為什麼Designer要幫公司建立創意工作制度?而不是由公司提供專業的標準流程來協助Designer從事創意工作?
創意怎麼會是Designer才需要從事的工作?
當企劃有資源從事多次不知所為何來的腦力激盪會議,Designer只能憑藉截稿前靈光一現的點子可望提供救贖。
當企劃人員只能提供間雜著大小粗細不同的明體、楷體文案Layout,而非Catch phrase、Slogan、bodycopy分別標示清楚的Idea Sketch,的確是什麼人都可以從事企劃工作了,只要由Designer來教你。
我不知道為何缺乏創意工作制度的公司要以這種形式來建立制度:把一切原本就該先天具備的專業企劃流程,全都盡歸於滿足Designer所求。但,這的確是個事實,而這個事實告訴我們,要學企劃,就找一位Designer來教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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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想你誤讀了我的"言下之意"了。
企畫工作者對於設計而言,是很重要的角色。兵法所謂廟算決勝於千里之外,指的就是縝密完善的企劃。
我想,我們的難題在於所有人都把企劃工作看得太簡單了,就像有人認為只要會幾樣美工軟體就可以做設計一樣,專業之不受重視,就只能默默接受劣幣逐良幣的現實了。
我也是個設計師,但是小公司沒啥制度,所以變成網站視覺、網站企劃都要自己弄...
但經常被老闆叮說~你的視覺沒新意、你的企畫照本宣科...搞到自己覺得是不是不適合當設計師??
純抱怨...不過我非常懂你的文章~
看了你的留言,我也是感觸很多。
有時候,Designer被迫參與制度的建立,也可說是在為自己爭權益。
做設計又兼企劃這兩種專業,本來就是一件辛苦的事,希望你能從中累積這兩方面的專業能力,而不只是一直左支右絀、蠟蠋兩頭燒地滿足公司需求,畢竟,職場生涯得是你自己一個人在走,沒有任何一家公司會提出終生具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