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氣冷熱朝轉夕變得很是詭異,但,比之近來台灣社會,似乎還是小巫見大巫。
猶記,恰才沒多久之前,大家還在海角七號,眾人蔚為一片同好。
但,轉瞬間,同一群擁有相同愛好的人們,卻因為社會議題、眾人之事而轉瞬對立。
我總覺得,當你身邊的人,開始因為社會議題、眾人之事而齟齬反目。
當你發現MSN、Twitter或Plurk上的連絡人,開始因為社會議題、眾人之事而開始跟對方撂狠話,甚至不惜刪除、封鎖對方。
如果這無以名狀的一切竟然都發生了,那麼,政治人物,無論你是誰,都應該為這種局面而深深感到抱歉,更遑論是掌握最大政治資源的政府。
然而,有人說他沒有道歉的必要,是因為不符主流民意。
幾天前,我在路過的電視上,看見一位白髮老太太正在指責廣場上的一小撮孫輩異議分子。
「爭什麼自由人權」白髮老太太沒好氣地說。
「你們現在沒有自由?」
「你們現在沒有人權嗎?」
「告訴你們,你們現在這就是自由,這就是人權」白髮老太太教訓且質問道。
我始終想不通透,但,有人確實如此活過一輩子,從未曾察覺自由人權歷來皆是爭取得來的事實。
那樣的未曾察覺,甚至已經演化為一種信仰,一種對政府這個主的信仰。
於是,有人可以很理直氣壯地教訓著:
「爭什麼自由人權」
「你們現在沒有自由?」
「你們現在沒有人權嗎?」
「告訴你們,你們現在這就是自由,這就是人權」
因為,主的恩典,已經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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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每每看見這樣的說法,我都很怕 1984 裡的大洋國、重裝任務裡的 Libria 又或是 V 怪客裡的英國政府,有朝一日會出現在我所居住的土地上。
畢竟,我一直都覺得我們其實都只是自由、民主與人權的 Free Rider 而已,如果沒人記得這些自由與人權是怎麼來的,那哪一天上面那些國家出現在台灣也不會是什麼稀奇的事。
我想還是需要有人記住,從古至今,所謂的自由與人權從來不是政府的恩典或是天賦的權利,而是人民向政府爭出來的啊!
有沒有人跟我一樣覺得蕭萬長長的很像V怪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