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印網路是一件蠢事嗎?
也許不盡然是,但,可能只是程度上的差別。
有一篇有趣的圖例文章《If You Printed The Internet …》,以一種美國紐約式的都會觀點演繹了「如果你列印了整個網路」的各種樣態:
如果你列印了整個網路,並且不眠不休開始讀它,那得花5萬7千年才能完全讀完。
如果你想偷點小懶,每晚睡前花10分鐘來讀它,那得花8百21萬9千零88年才能完全讀完。
如果你列印了整個網路,那將會是一本重達5億4千4百31萬零8百44公斤、高達3.04800 公里的書。
如果你列印了整個網路,那得用掉4千5百萬個墨水匣,大約50萬公升墨水,若換算作油料,足以供應一架波音747飛行28 968.192 公里,大約是一趟紐約到東京的長程飛行。
如果你列印了整個網路,那得用掉足以覆蓋半個長島,大約1812.99168平方公里的紙。
如果你列印了整個網路,只靠一台噴墨印表機,那得花上3千8百零5年才印得完。如果由西元前1千8百年的巴比倫人開始做這件事,那麼,現在差不多已經印完。
如果由全體美國人,人手一台噴墨印表機同時來印,那得花上6分36秒才能印完。
如果你列印了整個網路,你得砍掉40萬棵樹,差不多是紐約中央公園所有樹的兩倍。
我猜想,如果列印整個網路是一件蠢事,列印一小部份,應該也算是一整件蠢事裡的一小部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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