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Designer遲早都會遭遇所謂「風格」這樣的問題。
所謂「風格」的問題,包括:
- 有與沒有
- 與某種風格近似與不近似
「好的設計師複製,偉大的設計師竊為己用。」
所有Designer遲早都會遭遇這些問題,並且,一如《Can You Be Truly Original As A Designer?》這篇文章所提到的:
It is a common trait of creative designers to sometimes second guess themselves. “Did I do it right?” Will the client like my work?” “Maybe I should have done something different instead,” and the list goes on.
不由自主地對自己的設計反覆質疑:
「這樣做,對嗎?」
「客戶會喜歡我的設計嗎?」
「也許我該做點不同的設計來取代……」
幾乎所有Designer都會從既有的創意作品去尋求靈感,這之中,當然也包括揣摩其他藝術家、設計師的技法與風格。
因此,要談Truly Original,要談設計的原創,或許應該從作品最終呈現的樣貌來作評議,而不是去計較創意的過程。
就像借用自畢卡索Pablo Picasso名言:「好的藝術家複製,偉大的藝術家竊為己用。」
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
有一篇談原創設計的文章《Good Designers Copy, Great Designers Steal》就直接用標題點明:「好的設計師複製,偉大的設計師竊為己用。」
所謂「風格」問題,其實單純就是一個能否「竊為己用」的問題吧。
Tags:
因為把我要講的話都說盡了.
而且還說得比我好...
學習能力+重組能力=創造力.
我們的教育大多重視學習.
因為學習只要花時間就可以.
但重組能力...似乎無法可學...
那個周杰崙跟方文山就是重組能力超強的黃金組合
原創指的也許就是難以分割的第一種組合吧。
大師的看法過然是沉思過後的精鍊,
簡單的話說明了一切!
小弟也有發表了一篇關於風格的文章,
有一部分和他說的也很相近,與你分享:
http://whereyou.pixnet.net/blog/post/25068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