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週前,讀到幾篇Android使用者嘲諷iPhone使用者的討論文章。
這些討論文章間的幾處雷同,簡直像行銷企劃用來描繪目標對象Target Audience慣用的Define George / Define Susan那樣刻劃鮮明:
- George是男的
- Susan是女的
- George跟Susan是同事
- George是Android使用者
- Susan是iPhone使用者
- George 是對科技產品標準規格如數家珍的行家
- Susan只是一般消費大眾
最重要的科技產品不再擺置在你桌上,而是一機在手。
這類文章的內容梗概,大抵就是George轉述了Susan對科技產品的天真發言,然後,一群科技產品的愛好者再把她當作iPhone使用者典範來群起恥笑之。
事實上,科技產品的重度使用者與輕度使用者之間,原本就存在種種顯而易見的歧異。
這些歧異,或與生活型態、使用習慣……相關,即使有什麼高下之分,也不大可能是很武斷地根據所選擇的科技產品來作區別。
另外,對科技產品的生產者而言,他們所研製、販售的本來就是消費產品,而不是提供給使用者用來驗證(或學習)理論的標準規格。
科技產品訴諸使用者經驗User Experience儼然已成趨勢,有兩件發生在本週的大事,值得拿來作為參考:
- New King of Technology - Apple Overtakes Microsoft:蘋果超越微軟,成為科技產品之王。
- Wired Magazine’s iPad Edition Goes Live:連線雜誌Wired Magazine終於找到最合適的電書平台,正式發行了iPad版雜誌。
談到蘋果電腦的勝出,紐約時報是這麼說的:「最重要的科技產品不再擺置在你桌上,而是一機在手。」
The most important technology product no longer sits on your desk but rather fits in your hand.
via New King of Technology - Apple Overtakes Microsoft - NYTimes.com
這種說法並不新鮮,而且科技產品的生產者們也老早擠破頭搶著在做「一機在手」的事,只不過都遠不如蘋果電腦來得成功。
為什麼?
因為蘋果之外的科技產品生產者也像他們的使用者一樣忙著嘲諷不被他們認同的使用者經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