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18趴這個怪辭最近變得很熱門,如果現在用google去查,花0.18 秒的搜尋時間可以獲得8百萬個搜尋結果。

為什麼大家開始熱衷談論18趴這個話題?

我猜想其可能性大概是這樣的:

  1. 有人發現「有人」可以多拿錢,而那個「有人」恰好不是「自己」。
  2. 有人發現這是一個很好用來區隔「有人」跟「自己」的話題炒作點。
  3. 18趴這個話題真的很值得談論,因為談了就能改變什麼。
  4. 18趴這個話題不值得談論,因為談了也不能改變什麼。正因為如此,所有人都必須正視這個真相。

今早在主流媒體《蘋果日報》看到《退休公教18趴增額度‧月息多4千》這篇報導,接著又在個人媒體《寫誌樓》讀到《 18%存活的理由》。

然後,在Twitter、Plurk及RSS裡發現更多相關討論。

上述諸多議論,大抵都從「公不公平?」及「有沒有法源?」來衡量退休公務員獲得百分之十八優存利率一事,據以進一步申論18趴是否為階級特權。

據說全台灣有六萬人拿到18趴,如果你是那六萬人之一,是否就會認為資方善待勞方純屬應然,因此,退休金以這種錢滾錢的方式來給,再好不過呢?

反之,全台灣有兩千多萬人拿不到18趴,而且認為自己就是出那18趴利息錢的資方,自己有沒有退休金都說不準,能夠欣然接受18趴很公平這種說法嗎?

就類似這樣的常理心來推論,「公不公平?」這個問題等於白問。

至於法源。

在軍公教裡,18趴唯一搆得上邊的法源是「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的修正草案

行政院院會在2010年5月6日通過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草案,目前仍在立法院審議。

而依照《蘋果日報》所報導的,「銓敘部去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就已經「發函給退休公務員,告知即起調整百分之十八優存利率額度」。

這意思究竟是說公立學校教職員還要等立法院審議修法,還是銓敘部根本可以不鳥立法院?

媒體上看到的結果是一團亂,但,比較可信的結論顯然還是:截至目前為止,18趴完全沒有法源可言。甚至,如《寫誌樓》所說的,可以申請釋憲,然後以違憲來推翻這個沒有法源的「慣例」、「舊制」。

在台灣,幾乎所有政黨都自詡改革,也幾乎所有執政者都自詡依法行政。

而沒有法源,且公平性普遍被質疑的18趴,就要在台灣全面施行。

自詡改革的政黨,自詡依法行政的執政者,依然有臉說全面施行18趴的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嗎?

1 留言

匿名表示…
本人不久前50歲時從國中教職退休,目前每月可領7萬多元,一年可領13.5個月, 一年退休金約100萬,如果不再調薪,一輩子領的退休金仍將超過3000萬。
可是月退休金可以跟隨公務員調薪,另外本人死了配偶可以繼續領一半的月退休金,直到死亡,所以一輩子領多少很難估計。雖然領的很荒謬,政府卻還要讓我們再增加18%存款金額。
現在我們退休老師普遍都很不願意跟別人提到自己領多少月退休金,即使是對同事也普遍不願意透露,我想一般民眾都還不了解情況的嚴重性.難怪這個離譜的制度,遲遲無法大幅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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