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不時想到一個問題:究竟有多少人願意花美金$3.99元去買一個App?
或者,再細節一點講:究竟有多少人願意花美金$3.99元去買一個旅遊類型的App?
還需要更多細節資訊才能確定?
O.K.
譬如說:goop city,這個連icon都很陽春的App。
2008年,好萊塢女星葛妮絲·派特洛(Gwyneth Paltrow)創立goop.com這個網站,開始每週發送免費電子報。
當時,許多網路媒體對此抱持嘲訕觀望的態度。
為什麼呢?
首先是「goop」這個命名,雖然據說是很有意義地取葛妮絲·派特洛姓名首字縮寫,不過難免還是很容易讓人聯想到Goop之類的寵物用品。
其次則是這位好萊塢女星的一派天真。
老江湖總愛嘲訕一派天真,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然而,就算你不是網路上的老江湖,光是訂閱goop電子週報,或者去goop.com晃個兩三圈,大概也會清楚知道這就只是一個好萊塢女星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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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春,葛妮絲·派特洛先出了一本在Amazon賣$15.46美元的新書,到了冬天,接著推出$3.99美元的Goop App。
我所能理解的是:這一切都與個人品牌經營相關。
消費者因為葛妮絲·派特洛這個個人品牌而去訂了goop電子週報,並且買了她的新書跟App。
另一方面,葛妮絲·派特洛這個個人品牌,也藉由goop電子週報、書跟App,而獲得更進一步的經營與改造。
內容當然很重要,但,品牌在「究竟有多少人願意花美金$3.99元去買一個App?」這個問題上所扮演的角色,似乎更為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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