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很少察覺:自己置身不平等世界的處境。
多數時候,我們意識得到人生的窘迫與極限。然而,不追究那些不平等,其實又很容易找到足以安逸的空間。縱使有志難伸又莫可奈何,安逸對一般人來說,便是無可挑剔的幸福。
不平等一開始總是微不足道,總是慢慢悄悄地積聚,等你發現苗頭不對,備感威脅,才知道沉痾難起,一切都是大環境的問題。
在許多社會,公民經常要到非抗爭不可的時候,才知道自己是大環境下的先天弱勢,要去挑戰對手的先天優勢。
台灣,尤其如此。
台灣非常重視經濟,台灣非常重視企業追求最大利潤,但,政府應該協助企業去追求最大利潤嗎?
不,但,那不代表政府不會那麼做。
就好像台灣知名企業主也會站在當權者的立場,大聲疾呼「民主當不了飯吃,民主對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國內生產毛額)沒有任何幫助」來批判台灣的公民抗爭。但,餿水油食安問題爆發時,則噤聲不語。
台灣人長期生活在一個資訊不平等(Information Inequity)的社會,許多擺在眼前的食物,我們完全不知道它的來歷。我們看似是有所選擇的消費者,但,消費選項卻是優先由企業最大利潤來決定。
企業應該為了巨大商業利益而犧牲消費者的權益嗎?
當然不,但,那也不代表企業不會那麼做。
如果從吃什麼來界定自己,吃著黑心食品的人們,究竟看到什麼樣的自己?
安逸且莫可奈何?
或許大環境沉痾難起,但,未必不能翻身。或許,你可以從 @poiesis 所寫的一系列文章開始反思。
重新檢視郝龍斌這個人,他的專業是什麼?他做過哪些事?在我們所面臨的問題上,曾經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
眾所周知,郝龍斌乃是美國麻州州立大學的食品科技博士,留學回國後,就在台大食品科技研究所擔任教職。在他擔任立法委員的任內,他特別以推動「健康食品管理法」的立法工作而著稱。這個由立委提出的法案,在立院的審議過程驚人地快速:在半天的時間內,就在委員會聯席會議完成大體討論與逐條審查,一個小時內就完成院會二、三讀。在台灣一向由行政部門主導立法的政治現況下,不能不說引人注目。
還有理當保障食品安全的公機構,為什麼會把關失靈?他們把關所依循的法律規範又切割出了哪些巨大的商業利益?
從這裡,我們或許才能理解,「健康食品管理法」為何可以與「鼓勵合法業者投資研發,提升台灣生技產業」的產官學協作願景產生連結。「健康食品管理法」的總體效果,不只是要去杜絕所謂「廣告不實」的食品(這些,原本是消費者保護的法律就足以處理的),而也是經由國家管制來打造一個「受到保護的市場」--雖然,即便是美國,也沒有出現以國家立法管制來成立「健康食品」這樣特殊的食品類別的做法。
另外,巧合的是:馬英九市長任內頻遭品味改造的在地庶民小吃文化,也正是食安問題直接衝擊的最大苦主。
馬政權對獨立餐飲服務業,一貫地帶有階級歧視性質的鄙視與敵意。
這些與庶民文化息息相關的獨立餐飲服務業,對政府與財團而言,其既有存在顯然都缺乏巨大商業利益。不存在,則反之。
這陣子的食安危機,重災區是大街小巷的獨立餐飲服務業(包含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以來,就不斷打擊的攤商),接著是各種逐步企業化經營的「老牌傳統名店」。易言之,食品業中最具有在地經濟屬性的。
消費市場的秩序重整,其實也是商業利益的重新分配。甚至,政治利益的重新分配。
那些以超商與超市為主要通路的、大量製造的現代食品產業組織,還有各種帶有潮店性質,依靠現代公關技術支撐營運的連鎖餐廳,其實可能是——最終的獲益者。微妙的是,這些企業泰半可能不是覬覦可以出口到中國市場,或者就是希望能到中國投資,藉此快速擴大企業規模。也就是,這些企業同時也是馬政權的服貿協議與自經區計劃的支持者。
我們常聽到有志之士號召公民參政,因為爭取公民應有權益是人人不可缺席。
公民經濟也是同樣的道理。
重建台灣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其實已經是馬政權以外全民的共識。問題不在改革與否,而是這個改革的過程是由什麼樣的社會力量來主導,而重建的食品治理體系,是否能切實地保護廣大的消費大眾的人權,同時也時對食品產業中的中小企業形成公平的遊戲場。食品治理,不但是涉及消費者人權的戰場,同時也是經濟上反壟斷的戰場!
@poiesis 的文章連結如下:
上個月讀到這個系列文時,感觸頗多,只是千頭萬緒不知從何寫起。後來,Blog Action Day 明訂10月16日起跑,主題碰巧就是Inequality(不平等),索性就這樣拋一塊引玉的磚。
#BAD2014 #Inequality #BlogA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