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應該是種自抉媒體吧,我胡亂想了想,當你選擇了網路當作自己的訊息載體,無論是個人網站或者blog,你可以到各大小入口或分類主題網站去登錄、交換連結,爭取曝光以擴大交流。這一切出自自我抉擇其實沒什麼好訝異或批判的,畢竟以網路使用者所期待;或者網路媒體經常給予參與者的驚奇,大概就是類如不期而遇的多様新發現:包括不同背景的人們與你擁有相同的意見或迥異的看法。

 我在聯合早報讀到一篇中国训练地下评论员暗中引导网上舆论走向的報導,稍微也聯想到先前讀到感覺有點酸溜溜的這篇匿名blog的方法。我相信個人意志、個人抉擇的價值應該是值得肯定的價值才對,套一句昨天從jimmyemail簽名檔瞄到的這一句「能夠自由交流是幸福的 :)」,不是這樣嗎?

 或許偶爾不是吧,從事pLog開發、從事開放源始碼的Mark曾大吐苦水了一篇我真的累了!,不過,吐完之後還是繼續回到網路分享交流互進的道路上去努力。

 我猜想,有理想當然最好,但好人有好人的理想,壞人恐怕也是如此吧,畢竟再壞的壞蛋也總認為自己是好人一枚,所以,我猜想,或許尊重個人意志、個人抉擇要比主觀認定所謂的理想要更優先考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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