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特別注意中時陸以正抄襲事件的後續處理,搞不好就是一皮天下無難事吧。

 撇開那些微枝末節,話說那個在陸先生筆下台灣無人注意的WSIS在突尼斯的二次會,主要概略的結論是:在未來五至十年以一個Internet governance論壇來督促實現兩次會議的決議成果。當然,網路上不乏Will anything change?的質疑。

 E世代公民對話誌上的這篇文章:Internet歸誰管放兩旁 台灣利益擺中間

11月28日刊載於中國時報的陸以正先生專欄:「網際網路歸誰管?美成眾矢之的」,文中對於網路技術標準以及頂級網路域名的分配有所誤植,在此提出修正。依據多年參與國際網路發展之經驗,從網際網路之演進、國際事務運作,以及台灣利益的觀點,筆者對於陸先生文中諸多論點抱持不同的看法。

 特別針對陸以正謬文多處澄清。

 另外,我也覺得在向外關注團體、組織甚或國家的決策動態之外,也應該務實思考自己身為一個網路使用者切身相關的演進,畢竟諸多決策的被實踐應該是立意於網路使用者的最大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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