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Digg 對決 Reddit的大亂鬥,一直都由Reddit勝出,網摘平台的典範似乎都還是以Digg為本。

如果有很多空閒時間的話,Reddit的使用者介面與操作邏輯,其實可能比Digg還值得研究。

或者,起碼是種提醒:不要一心只想做形似的東西。

幾天前在reddit.com的voting說明頁上,又看了一次站方特別釐清票選推文的本意應該是「我發現這很有意思」而非「這應該出現在首頁」。

On reddit your vote means, "I found this interesting," not "This should go on the front page."

如果說有什麼搞死了網摘平台,或讓網摘工具的推廣始終停滯不前,那應該就是:

  1. 經營者:一心只想做形似的東西
  2. 使用者:失去分享樂趣本意的

另外,如果就我身邊的人來說,以十之八九都未曾使用過網摘工具的情況看來,台灣的網摘市場應該還談不上有什麼開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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