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吃飯時,看到新聞花很長時間在報導「廣告巨乳晃奶 NCC開鍘」、「女立委要求NCC封奶NCC:非巨奶殺手」、「巨乳廣告太超過! NCC開罰電視台等著接罰單」。
報導內容的主角之一,全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NCC,據說打算對有物化女性嫌疑、充滿性暗示的線上遊戲廣告下手開罰單,讓大家知道,即使成立宗旨不明,總還是會有這個單位的存在必要。
報導內容的主角之二,則是氣急敗壞的立法委員,氣急敗壞地說這太超過那太超過。
老實說,近來諸多大行「乳行銷」潮流的廣告造勢活動,確實令人感到不適。
不過,整個社會令人感到不適,且輕重緩急要高過「乳行銷」很多很多的,恐怕比比皆是。這之間,有沒有雙重標準?政客們的標準答案當然是:他們一路走來始終如一,沒有,絕對沒有。
然而,我想不出,除了政媒高調炒作出手開鍘「乳行銷」之外,還有什麼比「乳行銷」更好用來行銷政客他自己?
很多人說「乳行銷」令他們作噁,這些人顯然把話說早了。
如果你碰巧也看到今天超乎預料大篇幅的新聞,大概會同意,與其由政客來宣告「乳行銷」時代的到來,還不如由美少女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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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有一次床展搞的好像要拍現場A片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