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卡漫人物:花媽、麵包超人,兩者無論外型或角色特質,都很合適作為吉祥物(Mascot),為品牌溝通代言。

尤其,相較於台灣諸多澈底悖離吉祥物設計策略醜怪吉祥物,倘若能把吉祥物設計成花媽、麵包超人那樣的討喜路線,肯對會是很難出差錯的安全選擇。

設計是溝通但溝通不止於設計

吉祥物是設計來代替品牌去進行溝通的,也就是說:吉祥物為品牌帶來了有個性的敍述語法跟聲調。

不過,品牌與品牌消費者之間的溝通,當然不可能只限於吉祥物。

遠比台北、新北還要先進的高雄市

在我們這個年代,品牌經營與溝通免不了要涉及社群網站(Social network)。至於涉及社群網站的目的,當然還是為了要進行溝通。

在台灣談到社群網站,十之八九都會即刻想到 Facebook。不過,撇開台灣來看,Facebook 顯然並不是全世界。

特別當你的品牌有必要去跟全世界溝通的時候,Facebook 只是偌大世界的一環。

從這個觀點來看今年七月底才申請 Twitter 官方認證帳號的高雄市(@KaohsiungCity),其推訊之圖文並茂、中英文紛陳,毫無疑問是遠比台北市(@TaipeiCity)跟新北市(@NewTaipeiCity)要來得更具遠見及國際觀。

市長總是吉祥物

雖然,看得出來高雄市很努力在經營 Twitter 官方認證帳號,並藉之與全台灣甚至全世界進行溝通。

不過,從一則用來推廣高雄 1999 便民專線的推訊看來:

這位超人裝扮的吉祥物,倒是讓人重溫了台灣各級政府機關總愛拿首長來當吉祥物的奇怪慣例。

然後,我們應該也不難看出文宣裏的陳菊市長,簡直就像花媽與麵包超人的綜合體。

致敬?參考?剽竊?

先前雖然提過「把吉祥物設計成像花媽、麵包超人那樣,肯對是很難出差錯的安全選擇」,不過,如果拿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東京奧運 Logo 爭議為例,縱使奧運 Logo 設計者佐野研二郎自始至終都否認剽竊抄襲,但,最後還是在爭議聲浪甚囂塵上的壓力下主動撤回了 Logo。

原則上,在創作的世界裡,當作品的形式或內容類近於其他作品時,除了純粹巧合,恐怕只有致敬或參考是比較能夠被接受的創作手法。

當然,致敬、參考或剽竊,其評判標準往往鑑乎自由心證,就像東京奧運 Logo 爭議,如果比利時列日歌劇院(Theatre de Liege)堅持提告,佐野研二郎即使堅稱絕無剽竊抄襲,還是不得不退一步以平息負面爭議。

至於,高雄 1999 便民專線那看似綜合花媽與麵包超人的吉祥物,大概只能說引人心生趣味聯想,應該還不至於相似到引發爭議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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