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gers‧游俠‧一呼百諾

 關於Blog的諸多說法之一種:傳說bloggers像游俠,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或至少作不平之鳴。我解讀那種說法為bloggers不人云亦云獨立自主的思考,情況舉例而言就好像:當時事發生同時除了對這件事的各種線索理解臆測想像之外,心裡還不免會冒出一個類似「要是Muser知道的話不曉得會怎麼寫一篇文章來罵」的念頭之類的吧。

 我事實上討厭自己無趣地回應了數篇無趣而了無新意的篇章,但剛看了看近日的Jas9 Taipei.,忍不住還是違背自我期待地寫了這麼一篇(好吧,希望是最後一篇了)。

 在這一篇之後,Charles一本熱誠地留下了他的進一步說明回應,但我只能說Charles把我原先單純的題內話與題外話原旨給澈底弄擰了,我不解既然Charles也同意我們「不該只做個人眼前少數唾手可得的事」,為何不站在鼓勵多做「個人眼前少數唾手可得的事之外的更多其他事」呢?

 接連幾篇我已經顯得非常無趣地反複再反複提到「這個世界不該只有『與其』如何如何『不如』如何如何這麼單一、這麼二者擇一行事邏輯原則」了,這個道理其實簡單得如同:我出門一趟買便當的途中也還能買杯咖啡買份報紙順便幫忙誰去繳個水費電費什麼的;並且買個咖啡繳個水費電費什麼的也根本絲毫不妨礙到我買便當的初衷不是嗎?那麼,試問為什麼我不助人助己舉手之勞做環保來個畢其功於一役呢?我不相信同一時間我自己的腦袋只能處理侷限於單一行為單一議題單一興趣,同樣我也不相信任何一個個人、團體或blogsphere只能僅止於此,我從來不是怎麼嚴肅的人,但確實希望有機會成為一個比較認真的人。

 思想多元從來不是壞事,我從來也不覺得我們應該要像小時候寫作文那樣事事皆要以實行三民主義光復大陸國土解救大陸同胞那要官腔官調樣版式地文以載道寓教於樂,但思想多元從來不是壞事,Why not當我們踏青野遊順道認識我們的生態瞭解我們的青山綠水城市景觀面臨了什麼難題威脅?為什麼我們不尊崇這種多元包容價值而要貶抑它好像多一分知性便會磨滅全部的感性樂趣呢?思想多元從來不是壞事,如果我們有機會多知道一些有益也好無益也罷的事,Why not?為什麼要那麼單一排他、為什要那麼迴避閃躲而不是貼近去省思、理解甚至包容呢?為什麼不能多方思考倘若能多推廣一些貼近生態的智識以長保青山綠水好讓後世子孫也得親享而非睹影遙思今日我們享受到的樂趣,這樣的事雖然不是非你不可、非我不可、非我們不可,但為什麼我們如果可以的話不能去思考?又為什麼不是我們來思考而是其他或許可能說不定或者更具哪方面質或量影響力的其他人們呢?

 我不懂同意「不該只做個人眼前少數唾手可得的事」的Charles所說的「倒也不必對Flickr "Taiwan"嚴肅看待」究竟真正想要表達的是什麼?尤其不解這篇文章如何嚴肅看待了Flickr "Taiwan"?當然決定故事真相的是耳朵,或許我所寫所論及的方式與陳述用辭在charles聽來看來是在嚴苛檢視Flickr Taiwan這個可愛的群組團體,任何人也大可順著這個邏輯認定我是個為了表達一己之見而口不擇言的無禮傢伙,這一點倘若在誰的認知裡已是事實,即便寫者無意讀者有心也只能視為既成事實以對,不過,即便如此,我還是期望誰都不要因人廢言,如果你也同意我們「不該只做個人眼前少數唾手可得的事」,那麼,我們何不就我接連反複再反複提及的那些稍微進行些許自我省視呢?我相信沒有任何單一個體是十全十美的,所以才需要志同道合團體之類的意念力量結合相互提攜,我無法精確意會「嚴肅看待」所指為何,但我確實同意我們應該要更輕鬆以對我們的行事邏輯與原則;不要那麼二者擇一;不要僵化地以為出門買便當是與途中順便買杯咖啡買份報紙順便幫忙誰去繳個水費電費是相抵觸的;不要認定我們只能關懷身邊的親友而禁制不了巴拉刈的無解之毒害;不要再片面以為一次只能做一件事想一個念頭尊崇一種價值觀聽一種聲音。

 關於Blog的諸多說法之一種:傳說bloggers像游俠,倘若你也相信這種說法,那麼請告訴我:不人云亦云獨立思考的游俠如何一呼百諾?或許我們能找到Blog為何永遠無法迎頭趕上甚至超越主流媒體影響力的關鍵原因。

4 留言

曉夢寫道…
我不確定charles的本意是什麼,不過我自己的意見是:承認我們可以「鼓勵多做一點對世界有幫助的事」,與「輕鬆看待某個團體」是沒有衝突性的,因為決定多做一點事,並不見得表示這樣的事一定要跟Flickr Taiwan這樣的團體掛勾才行。就好像我很難想像Mozilla@Taiwan跑去賑災--當然屬於Mozilla@Taiwan的任何一個義工,都可以以個人身份響應賑災的任何一個環節,甚至他以他所能夠的任何方式--包括藉由Mozilla@Taiwan論壇上的發言--去影響他身邊的人跟他一起這樣做。但是這跟「Mozilla@Taiwan要去做這件事」是不同的兩回事--如果層級要提高到整個Mozilla@Taiwan都去賑災,可能就會遇到一些問題,譬如Mozilla@Taiwan的公資源是否適合優先挪用到不直接相關的用途上、團體中的其他人怎麼想之類的。
舉Mozilla@Taiwan可能不見得是好例子,因為我既不是Flickr Taiwan的成員、也不是Mozilla@Taiwan的義工--搞不好等一下Mozilla!Taiwan的義工來說「我們早就有共識下次要團體飛去南亞賑災」之類的,那我就orz了。不過我的重點是我想表達的那個意思就是了。
匿名表示…
個人以為c的留言是因為雙重標準所以自打嘴巴了
但我懷疑一般台灣人能夠像j說的跳脫立場不老是二選一
或不做那種爭你錯我對的事
像出門買便當這個例子算淺顯易懂了巴=_=|||
可樓上這仁兄又要跟c一樣要人家輕鬆
奇怪,到底誰輕鬆誰不輕鬆咧?...@@a
一隻指頭指著別人時有四隻是在指自己
我很好奇上樓主怎不會想到緊張不輕鬆的恐怕是這種矛盾想法
又要同意人家說的要多做事
又要否定人家提議可以做的事
一直說人家太嚴肅又要把買便當那種順便可以做的事拿來跟大海嘯比
那我倒是好奇既然承認我們可以「鼓勵多做一點對世界有幫助的事」與「輕鬆看待某個團體」是沒有衝突性的
那怎麼不輕鬆看待某個團體其實可以買便當還順便去做別的事咧

回j的問題不人云亦云獨立思考的blog如何一呼百諾?
個人以為沒可能
台客(台灣的部落客)就是好大喜功愛跟風
曉夢寫道…
「怎麼不輕鬆看待某個團體其實可以買便當還順便去做別的事咧」
……你怎麼會把我的意思看成是否定呢?
我想說的是一種可以採取的謹慎。
以個人身份當然衝衝衝是沒有什麼問題的。但是以團體名義的話,是應該多考量一些事情。譬如說反對使用某個農藥,我會覺得成立某個特定任務性的組織來從事(每個人並不是只能參與一個團體的)、而不是直接把「整個原本的團體」綁進來,這樣比較可以避免掉譬如「也許Flickr Taiwan裡面就是有人堅持擁護使用這種農藥,所以在這個Flickr Taiwan一致宣傳反對某種農藥的時刻,必須要來個大清算」之類的情況。當然如果Flickr Taiwan可以毫無困難的達成共識,要這麼去做也無妨不是?我從頭到尾沒有否定這種可能性。
不過各言爾志罷了,一個人說「某個團體可以去這麼做」(很輕鬆的說),而另一個人回文提醒可能會遇到什麼問題,說「不見得要一定要以某個團體的名義去做」(也是很輕鬆的說)。第一個人當然可以不聽這些話,而也許這第一個人實際去嘗試做「讓某個團體以團體名義去做原本團體目的之外的事」的時候,可能會遇到第二個人所說的問題,也許不會。聽聽有什麼壞處呢?又不是聽了就代表作者原本講的是錯的。
當然作者也可以這樣想:「我的提議就是要衝衝衝,所以不容許可能破壞這種氣氛的、任何指出可能問題的意見存在」。如果這樣我也沒話說,畢竟blog是主人的。
Jas寫道…
謝謝二位的留言,
交換意見包括提點彼此可能注意不夠的部份是好事,
以互蒙其利的討論為前提,
可能我們都要少著點力在用辭邏輯,
曉夢論及的是很週延的思慮,
但已經延伸超出我寫過篇幅所論及的範圍,
所以我沒辦法對那些超出我初衷太多的論點投桃報李。
至於莊生所回答的,
也許表現出來被看到的一部份是那樣,
不過,大概我們還都不能斷言那就是最後的全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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