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leoslo之賜,從這篇回覆得知Sidekick家的討論:轉載文章、連結、圖片、音樂的指引

從那篇討論文章,我初次造訪了港燦筆記,然而,作者港燦在寫完《有口話人,無口話自己》後便封筆了。在那篇最後文章一開頭,港燦直道:

「尊重版權是每個 blogger 最基本的操守,一位連最基本操守都做不到的 blogger,不應再寫,因他的誠信和人格已完全破產。」

 這麼曳然即止,讓我忍不住聯想到phyllis productions,但似乎更為絕烈。每一個自由意志的個人抉擇都值得尊重,但我還是忍不住想,那些議題;那些懸而未決;真的終究只能是眾說紛紛一番,而莫衷一是到末了再一一閉門自省嗎?

 另一篇也提及網路圖文智財權問題的文章:《從盜轉啼起》裡作者也在文中提及:

捫心自問:我從來沒有過侵犯別人權利的行為嗎?

 我在這篇文章的回應裡,這麼回覆了留言者優格的疑問:

CC授權是保留部份權利,
而不是在宣告專利,
所以你所說的:「不過你宣告這裡的圖是你的?」
這句話並不精確,
我確實宣告我的圖是我的;
同時我也註明出處宣告別人的圖是別人的。
有關CC授權請參見:CC-賦予與支配的權利一文。

至於我寫我是彈力女超人這篇文章,
該文主題是在寫一則Quizilla的趣味問答
而刊出的那張彈力女超人是擷取自它站上的Screenshot,
雖然該站有一個Image Content Guidelines for Quizilla的文件,
但我的確找不到問卷原作者Moriko對圖文是否取得授權的聲明,
我所想到能做的就是附上連結出處,
並且也不把這篇圖文拿去賣錢。

當然,也有可能遇到原作並不採CC授權的情況,但由於blog寫作本身並不如寫論文那般費時嚴謹,在發文前恐怕無法逐一去取得個別授權;或者也有可能因為疏漏而無法周全處置,所以,的確會有自由心證的灰色地帶有待研討,就現況而言,我所能想到的還是先依CC授權來處理,若有不妥,當然即刻撤除,這一點請參考:關於圖文的著作權侵犯行為,怎麼認定?

 不過,權宜、自由心證畢竟是見仁見智,有沒有更明確公道的規範可供遵循?或者真的就只能高標準自省,甚至關門大吉吧。

3 تعليقات

‏قال Rach
沒錯
對這種行為深痛欲絕
你是該生氣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網站都還沒弄好
就先弄個CC在上頭
‏قال Jas
我沒有生氣啊。

只是只能守住CC的底線,
好像也不盡然能回應有關圖文合理使用的疑問。
‏قال غير معر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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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Jas9上看到自省是bloggers的天光,引起我討論的興趣。
著作權本來就是一件弔詭的事情,若不是資本化的商業行為,哪來的著作權?
更深入而言,今天我所「創作」的東西,難道沒有用到任何人的idea嗎?能夠說這是我pure原創嗎?當然,我也可以如此對大夥兒宣告著,只是沒有人會相信我。
因此類似這樣的著作是「我」的嗎?很令人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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