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可以有利於行銷沒錯,不過,不是說沾到blog就有利行銷,那太阿Q了,對吧。
行銷這件事非常明白,講求實戰,要做出來,而不止於說。然而,有時候,這個「做」就是去說,這之間的差別大概是有目的性或無目的性吧。
最切身相關的行銷應用應該就是:遭受不平待遇,起而申張自身權益,以此為訴求,去抵制不平的現狀。
這裡有一個Dell電腦因客服不佳而遭受Blogger嚴辭抨擊,最後不得不屈服的真實案例。
因為購買Dell筆電而有了極糟消費經驗的blogger:Jeff Jarvis,毫無保留地披露了整個慘痛經歷於自家blog,在引發網友共鳴後,他寫了封Dear Mr. Dell的email給Michael Dell。 不到一週,Jeff Jarvis獲得了退款,還寫了Dell learns a lesson,給Dell摸摸頭。
Jeff Jarvis無疑成功行銷了他的訴求,我不知道可否從Dell的聲明去解讀:美國企業對bloggers的重視在此明顯地再跨一步,不過,起碼是無法漠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