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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終很難明白像沙雕那種藝術活動,究竟樂趣何在?我指的是:你付出努力,傾力雕塑完美,到末了卻什麼也沒留下,這麼一回事。

已故的P&G前 CEO Richard R. Deupree曾在1947年講過一席企管名言:

If you leave us our money, our buildings, and our brands, but take away our people, the Company will fail. But if you take away our money, our buildings, and our brands, but leave us our people, we can rebuild the whole thing in a decade.

意思就是說:「如果你留下我們的資金、我們的廠房及我們的品牌,但卻帶走我們的人,公司會跨掉;反之,如果你帶走我們的資金、我們的廠房及我們的品牌,留下我們的人,則10年內我們將重建一切。」

以前做平面稿,遇到動輒好幾百MB圖稿做到壞檔時,偶爾也會很阿Q地安慰自己:「至少人還活著啊!」只要人還活著,就應該能再做出同樣的設計稿才對。

但,真的只要人活著,就能一再重現過往絕妙的表現嗎?

事實當然不盡然如此,任何人的努力都只會是當下獨一無二絕妙的表現,而從來不是對過往的複製

人與人的成就之間;或者,企業與企業的成就之間,所存在的關係,也許就像沙雕藝術家與沙雕那樣,所有努力過的人都該這麼覺得:「我曾經成就那些被稱作偉大的成就,然而,真正偉大的是我,而不是那些成就。」這應該也就是一種誰也帶不走的自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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