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跟點子不同的地方在於:前者是執行出來的,後者則只要想就夠了。

今早在瀏覽Yahoo! Local Neighbors時,想到這似乎是啟源自Yahoo Hack Day的混搭創意產品。混搭(mash-up)這件事的巧妙之處就在於:拿既有的創意來成就自己的創意,也因此節省了不少創意執行上的成本。

相形之下,我參與過許多類似City Guide概念的產品企劃討論,包括平面與網路都有過,然而,卻無一付諸執行。

於是,那些反覆交相詰辯激盪的點子,到頭來都只是浮光掠影,無所謂創意。

我猜想,如何將概念、點子轉化為可被執行的創意,甚至更進一步將這些創意應用在目標的實現,極可能是個人乃至團體,最具成敗關鍵的技術與能力。

幾天前,看到一則軼事新聞:「全世界最小的茶壺」。以茶壺而言,那幾乎是無用之物。但,若以引人目光或集客設置來看,則全世界最如何如何的口號,的確是很具煽惑。

這個例子提供我們的演練是:

  1. 以引人目光為目標,做出全世界最小的茶壺,確實在概念與執行上都很成功。
  2. 以引人目光為目標,其實未必非要做出全世界最小的茶壺。

也就是說,即便擁有相同的概念,也確立了相同的目標,然而,在創意執行上,還是可能因應執行面的優、劣、風險、機會等各方考量點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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