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很斷然簡略地區分我的工作生涯,前半段是在設計、出版業;後半段,則是網路業。
我曾經認識一種人,在設計業。
幾近毫無心機、不求回報,表裡如一地對自己所熱愛的事物傾注心力。
那種傾注心力的程度,彷彿關於所熱愛的一切都很重要,義無反顧到想都不曾想過自己可以從中獲取什麼利益回報。
我曾經認識這種人,並且,長期共事過。
事情,就要依照對待事情正確的方式來做,不是嗎?
無數次覺得,那種在趕稿的夜裡,堅持很Hardcore地,一點一條拉著貝茲曲線來做稿,實在是心臟太強,且自找麻煩到近乎愚蠢。
然而,也曾無數次驚豔,為那近乎愚蠢到最後的完稿,讚嘆不已。
事情,就要依照對待事情正確的方式來做,不是嗎?
我曾經認識另一種人,在網路業。
眾人前,努力於不著邊際以營造悲天憫人、博愛的形象。
私底下,從不費事去掩飾自己:除了個人利益之外,一切純屬無關緊要。
我經常忍不住想到,人們竟是如何看待現實中、文章裡,鎂光燈、螢幕前、媒體、專欄上,那些在事實上純屬無關緊要的人事物,被那種人反覆利用來營造悲天憫人、博愛的形象。
那被看作無關緊要的,當然,也包括我在設計業曾經認識的那一種人。
很難不這麼感嘆,這世界偶爾曇花一現的良善人事物,一切就這麼零和掉了。
當劣幣一再驅逐良幣,我猜想,這也就是複雜世界的簡單規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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