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tagram是一家蠢公司,而Facebook買下了它。
我不確定這兩個事實彼此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譬如說:究竟因為Instagram很蠢所以Facebook才買下它,或者因為Facebook買下它而使得Instagram變成一家蠢公司。
美國時間2012年12月17日,Instagram修改了他們的使用條款,結果引發爭議,並造成Instagram會員與第三方應用程式開發者的反彈。
許多Instagram user甚至揚言立即刪除帳號,呼籲拒用Instagram。
Instagram released an updated version of its privacy policy and terms of service on Monday, and they include lengthy stipulations on how photographs uploaded by users may be used by Instagram and its parent company, Facebook.
The changes, which will go into effect Jan. 16, will not apply to pictures shared before that date.
引用自 NYTimes.com
Instagram究竟對他們的用戶使用條款作了什麼樣的更動,導致如此嚴重的下場呢?
Instagram會員及媒體不約而同都作了以下的解讀:
- 新的Instagram用戶使用條款要求用戶同意:「你(使用者)同意廣告商或其他團體可以支付費用給Instagram,以展示你(使用者)的帳號、圖像及照片而無須作任何補償。」
- 新的Instagram用戶使用條款在2013年1月16日生效。
- 也就是說:2013年1月16日之後,Instagram就可以隨便把會員的帳號及上傳的圖像及照片賣給任何廣告商或其他團體,而不需要取得用戶的授權,當然也不必支付任何版權費用。
不需要取得用戶授權也不必支付任何版稅就可以任意兜售用戶上傳的照片,這根本是無本暴利的好生意啊,為什麼別人都沒有想到要這麼做,Instagram這不是很聰明嗎?
確實很聰明,但,顯然還沒有聰明到預知Instagram用戶還不至於蠢到會去默許如此不義的使用條款。
Instagram決定出賣會員的爭議如野火蔓延,眼見大勢不妙,Instagram官方急急火速闢謠,再三澄清他們絕對不會出賣會員所上傳的照片,只不過會學Facebook那樣把會員的隱私當作生財的籌碼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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