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說起來實在很扯:身為消費者,在網路上發表自身使用虛擬主機的心得,居然會挨主機商的法律告訴。

     這家公司到底在想什麼?實在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從行銷或公關的層面來看,顧客的抱怨,其實無論有理無理,對於企業而言,應該都要先決視為一種溝通的起點。

 多數公司會廣開免費客服專線,除了立即解決問題之外,其實也有「寧可客戶來罵給我聽,也不要客戶去罵給別人聽」的意思在,因為客戶來吐苦水,即便用辭如何尖酸辛辣,也不至於影響到該企業在業界的口碑。反之,若客戶無處投訴,或者投訴無效,而自力救濟地說給大眾知道,則無論如何對企業的形象都會造成傷害。

 以法律訴訟作為與消費者溝通的手段,這是一種可以從中得利的作法嗎?真是令人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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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قال 莫維平
在這個時代
可能要把錄音筆、數位相機等蒐證器材
帶在身邊,請隨時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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