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設計業主總把設計當作美化門面,或者包裝產品,讓產品在市場裡賣相更好的一個必要環結。換言之,設計業主普遍認為設計只做表面,而這顯然與設計乃是一種意念溝通傳達的初衷大相逕庭。

今早看到北縣頂好超市兩年內被查獲十七件過期食品的新聞,想到頂好Wellcome讓人耳熟能詳的Slogan:頂新鮮的好鄰居,連帶也想起CIS(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s,企業識別系統)這回事。

完整的CIS其實至少包括三部份:

  1. MI:Mind Identity,理念識別。
  2. VI:Visual Identity,視覺識別。
  3. BI:Behavior Identity,行為識別。

從頂好超市的例子看來,即便投注了大筆資源在打造MI、VI,然而在BI上卻倒行逆施,品牌商譽就算不是毁之於一旦,最起碼也折損泰半了。

從設計的觀點來看品牌、企業或產品的成敗,其實特別容易洞悉設計業主視改版如改運之謬誤。設計業主總是很容易陷入:「產品賣得好是我的眼光卓著、點子好,賣不好則是設計包裝有問題。」這一類的迷思。所以,每當市場接受度不如預期,第一個浮現腦海的念頭總是「再找人重新設計、改版吧」。

事實上,設計改版所能改善的只是訊息傳達的強度與效度,任何企業若只專注於強有力地對消費者傳達消費承諾,然而,卻沒有真正採取行動去履行那些承諾,再多再好的設計,也只是在自取滅亡。

technorati tag

Post a Comment

أحدث أقد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