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著仔細思考、無私自省,任何人都會很清楚,自己在職場上的處境,其實很像古巴或北韓人,雖然卡斯楚已經下台了,你在職場上依然得迎合眾強人之意志。

設計工作惱人之處往往在於:你無法選擇客戶,同時也無法選擇合作夥伴。這也就是說,在正式接案之前,你永遠沒辦法預料何時會遇到傲客,何時會與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夥伴共事,當然,更沒辦法規避那總是在最關鍵結案時刻扮演設計老鼠屎的彩虹分隔線

作為一位Designer,無論你願不願意、高不高興,為了專業盡職之故,經常就都得面對如是無奈、險惡的職場處境。你以為從事設計這一行,單純只需要盡力把圖畫好、把Layout規劃好、把配色配妥當、專注心力去研究實作CSS、Javascript、各種網頁效果,或熟習Photoshop、Illustrator、Flash等設計軟體的操作應用。

然而,倘若設計職場真是如此單純,那麼,根本也不會有滿懷熱情且表現優異的設計不時傳聞鎩羽的血淋淋實例了。

底下這幾乎是設計這一行代代相傳永保用的設計暗黑守則,我其實並不建議設計從業人員真把它當作守則,甚至養成習慣。不過,如果你經常遇到傲客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共事夥伴,如果你總是需要耗費許多時間精力在應付傲客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共事夥伴所帶給你的困擾,甚而因此無法專注在把圖畫好、把Layout規劃好、把配色配妥當、專注心力去研究實作CSS、Javascript、各種網頁效果,或熟習Photoshop、Illustrator、Flash等設計軟體的操作應用。如果職場現狀始終無法好轉,那麼,或許你就應該對以下幾點提醒奉行不悖:

  1. 絕不提前交件
    即便早早完成設計案,也要拖到最後一秒才交件。對傲客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共事夥伴來說,你所提前預留的時間愈多,就愈容易誘發他們愛挑剔修改翻案的劣根性。
  2. 永遠只給兩個選項
    如果需要提案,千萬記得即使你畫了七、八張草圖,或五、六個Demo頁面,在正式提案時,無論如何都只能提供兩個選項。並且,最好的情況是:挑選最好跟最差的兩個。

除此之外,隨時作好健康的心理建設更屬必要:

設計案的成敗,其實永遠是權責相符的,也就是說:誰有權來作決策,誰就有責來負成敗。

切記,在你長漫二、三十年的設計職場生涯,千萬不要去虛耗不值得的時間精力,也不要去擔不相干的責任。設計之路走得愈是長遠,就愈有機會永久擺脫傲客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的共事夥伴,轉而去與專業的好客戶及合作夥伴激盪美妙的設計創意火花。

technorati tag

13 留言

匿名表示…
TO Jas9

讀完這篇不禁想拍手。
寫的好呀!太妙了!
匿名表示…
感同身受。不過對於你說只給客戶最好和最差的兩個提案,我有不同的看法。教授總是跟我們說,只給客戶兩個提案:你最喜歡和你第二喜歡的。因為通常客戶都會中意你最討厭的那個idea。:D
Unknown寫道…
暗黑守則~要時時牢記!
更必要隨時作好健康的心理建設,因為真的客戶都會中意你最討厭的那個idea.....
Michel寫道…
感同身受+1。但客戶的確很常挑中我最討厭的版本...
我是潛水的路人
綠角寫道…
您好 我是綠角財經筆記的作者
http://greenhornfinancefootnote.
blogspot.com/
不知是否有這個榮幸和您交換連結呢?
謝謝!
(不好意思 沒看到留言版 因此在回應中留言)
該隱寫道…
客戶都會中意你最討厭的那個+1
Unknown寫道…
老大~你寫的實在是太棒了T^T!
我會好好的記住這暗黑守則的!
jeslyn寫道…
寫得很讚..感同身受啊...
匿名表示…
"設計工作惱人之處往往在於:你無法選擇客戶,同時也無法選擇合作夥伴。"
其實每個行業何嘗不是如此呢?客服不能選擇顧客、公車司機不能選擇乘客、醫生護士不能選擇病人、軍人不能選擇敵人、警察不能選擇罪犯、消防員不能選擇火勢、就算是在路邊賣香雞排也沒有選擇客人的權力。

我也是個設計人,31歲,我也討厭過任何不懂美學的主管和客戶以及非我族類之人。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台灣的設計師常常會工作的這麼不快樂呢?這不是我們的錯,是台灣的設計養成教育不成熟所造成我們自限的心態。

有空時可以跟同事聊聊天,聊聊工作、聊聊人生、聊聊市場,IT夥伴、產品線、會計、管理部、主管、老闆...什麼人都可以聊,感覺一下商業設計人員與藝術家在社會上的所扮演的腳色和差異所在。

"如果可以,讓自己再社會化一點",這是我對設計同修們的小小共勉。
Jas寫道…
Dear anonymous reader, if you intend to be critical: Be our guest.
But if you're our guest, act like a guest.
You are free to say whatever you like, as long as you post under:
1. your name or
2. with a reference to an identifiable website, email or
3. anything else that identifies you to other readers
匿名表示…
看得驚心動魄!
還好最後我不是從事這一行...呼~
匿名表示…
不要提早交件真的是鐵則+1
匿名表示…
時代改變了 思想也要進步吧
好設計是能改變一切的
較新的 較舊